南阙歌

有温度会思考懂情趣的人

论性格——或许会有人跟随我一同前进,这样,他就在黑暗的深渊中又燃起了一盏明灯。

不悟者:

存档灵魂:





【德】叔本华




那些热衷于追求幸福、荣耀和长寿,而不希望过一种德性生活的人,就如同浅薄无知的演员一样——他们永远渴求扮演主角,即扮演那些风光荣耀、功名显赫的角色。他们根本就不理解,真正重要的事情不是“什么”或“多少”,而是他们“如何”扮演。


既然一个人是不可变更的,那么他的道德性格必将绝对同一地伴随着他的整个生命过程。既然一个人接受了这个角色,那么他就必须演好这个角色,不能与这个角色的人物性格产生任何细微的差异。经验也好,哲学也好,宗教也好,都不能对他产生丝毫的影响。于是,问题产生了: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在人所扮演的这场滑稽戏中,既然所有主要情节都是不可更改的、事先决定了的,那么它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呢?


正是这种扮演,一个人才能理解他自己,才能明白他寻求的是什么以及他努力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也就是说,他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他也就事实上是什么样的人。这是一种必须从外界告诉给他的知识。生命系于人,或者说,生命系于意志,正如化学试剂系于物体一样,即:唯有凭借生命,一个人才能展示他是什么,并且唯有凭借他展示自己是什么,他在事实上才获得了自己的全部存在。生命是性格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是我们借助性格这个语调理解的某种东西的具体表现。这种东西不在生命之中,而在生命之外,并且是外在于时间序列的;性格所经历的变化,只是生命过程所赋予的自我认知的一种结果。生命只是一面镜子,人照镜子不是为了看到自己的影像,而是为了能够通过这种反映逐步理解自己。他能够看见的东西,正是这面镜子所映现的东西。生命是一种校样,排字工的错误在上而一览无余。只要生命变成可见的东西,那么其类型不论是伟大的或是渺小的,对于生命的结果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生命的外观毫无意义,历史的过程同样也毫无意义。正如一种错误一旦发生,不论它是大错误还是小错误,从总体上讲都是一回事情一样;一种被反映出来的罪恶品性,不论是一个世界征服者的,还是一个流氓恶棍的,或者是一个病态的利己主义者的,从本质上讲也是同样一回事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体身上反映出人类的特性。换句话说,或许他仅仅看到自身。但是,他应当明白,这种自我审视意味着什么。


因面,一旦一个人常常陷入利已主义的泥潭,并被这个泥潭牢牢地纠缠住的时候,那么,不管他的表情是快乐的、狂欢的、贪婪的、充满希望的,还是绝望的、烦躁的、愤怒的、恐惧的、疑虑的、极度悲观的,或是其他诸如此类的情绪——总体而言,他已经落入到罪恶的魔掌,至于他是如何深陷其中的,已经无关紧要了。现在需要做的事情是,他应当抓紧逃离利己主义的魔爪。然画,再做这种事情同样也无关紧要了。


我已经从理论上描述了作为超越时间的意志行为的性格。至于时间中的生命,或行动中的性格,则是变化发展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碰到前后两种实践生活中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是由上述两种东西构成的。性格决定着我们的生命,这种决定比我们想像的要多得多。至于说,每个人都是他自己命运的建筑师,这句话只在一定限度上才是正确的。毫无疑问,表面上看,我们的命运似乎完全尾由外界决定的;并且,我们知晓这一点的方式,就如同音乐旋律从外界传入我们的耳朵一样。但是,只要我们回首往事,我们将会立即发现,我们生命的种种变化仅仅是由同一主题即我们的性格所构成的,仿佛就像同一首主旋律贯穿在整个乐曲中一样。这是一个人能够、也必须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获得的一条重要经验。


不仅人的生命,还包括人的理智,都具有一种清晰明确的性格,只是人的理智主要是用于理论方面的事情。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智性的性格,因为我所说的这种明晰的个性是天才性的——即一种关于世界的原初性的洞见,它设定了一种绝对的、超越概念的个性,这种个性构成了天才的内在本质。人的智性性格是主题,人的一切作品都是这种同一主题的不同变体而已。我在魏玛写的一篇文章中,曾把它称为一种天赋的技艺,天才只有通过这种技艺才能写成丰富多彩的作品。正是这种智性的性格决定了天才们的相貌(我可以称之为理论性的相貌),并且赋予这种相貌以一种与众不同的深刻印象。它主要是通过眼睛和前额将自己表现出来。在凡夫俗子那里,他们的相貌与天才的相貌相比,只是少的可怜地有一点类似罢了。另一方面看,所有的人都具有实践性的相貌,这种相貌只是意志的标记,实践性格的符号,道德天性的象征。它主要是通过嘴巴来表现自己的。


只要我们理解性格的本性,我们就会明白性格是高于并超越于时间的,在生命过程的影响下,它绝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但是,尽管性格始终如一,依然故我,它还是需要在时间中外化自己,把自身具有的多样化方面展现出来。这就在于,性格是由两种因素构成的:一种是生命意志本身,它是一种盲目的冲动,即所谓的原动力;另一种是约束力,它是意志在理解世界只不过是意志自身之后,意志所要求的一种力量。人一开始往往都热衷于欲望的满足,但是人终究会渐渐明白,生命是一种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生命的愉悦是多么地虚妄不实,这其中又包含多少阴险可怖的事情啊。正是明白了这些道理,才促使有些人变成了隐士、忏悔者和马大拉的玛利亚[1]。然而,根据经验观察来看,过惯了这种声色犬马、恣情纵欲的生活之后,再想放弃它去过一种清静淡泊的生活,这样一种转变是绝无可能的,除非这个人主动地拒绝感官快乐。在人的生命中,改邪归正,弃恶从善,几乎没有可能。绝大多数灵魂美丽、心灵纯真的人,在他们从这一可怕方面慢慢领悟生命之前,还是可以尽情地啜饮生命的美酒,过着一种天真无知的生活。但是,人不能做恶事,不能折磨别人,叫别人受苦受罪,而自己于其中自得其乐。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清楚看到,人到底在干何种行径。一个人,不论他多么年轻,多么没有经验,他都可以明白无误地从他人的痛苦中领略到自己的快乐。正是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人的丑恶行径的缘由,即只要条件许可、机会成熟,人人都是想作恶的。曾经有人极为公正地向我指明,每个人的天性中,既有非常善良、仁慈的一面,也有板端邪恶、歹毒的一面;至于他在实际中显现出哪一面,就要视情况而定了。目睹其他人在备受苦痛折磨,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中,甚至于和自己相关的同一个人,在某一时刻会产生一种无尽的怜悯和同情,而在另一时刻则会产生一种幸灾乐祸的满足;在别人的痛苦中,这种满足会不断增加,直至达到最为残忍的快乐才告停止。我曾经自我审视过自己:某一时刻,我对整个人类深深怀有一种真诚的怜悯;另一时刻,我又极为麻木不仁,漠不关心人类的苦痛;偶尔,我还仇视人类,幸灾乐祸地看着他们在受罪。


[1]马大拉的玛利亚原为一个淫荡邪恶的妓女,后悔罪向善而得救。故事见《圣经▪路加福音》第八章第2节和第七章第37节。——译注。


所有这些都非常清楚地展示了,我们具有两种不同的,甚至是截然对立的对待世界的方式。一种方式是根据个体化的原则,它把其他一切生灵都看成是陌生的、外在于我们的,是明显地与我们不同的。我们对它们除了漠视、妒嫉、仇恨之外,绝无其他感情;并且看到它们受罪,我们才感到高兴。另一种对待世界的方式是根据我称之为“这就是你自身”的原则。它把一切生灵都看成是与我们同一的,所以在注视它们的时候,总是从我们内心唤起几丝怜悯,一份爱心。


在个人关系上,一种方式是用不可逾越的藩篱将个人隔开。另一种方式是扫除这些藩篱,把个人结合在一起。在对待其他人时,一种方式是使我们感到,他们就是我自己。另一种方式是使我们觉得,他们不是我自己。但是,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即看到他人受苦受罪时,会使我们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感觉,顿生一种同病相怜之情;但是,在我们看到别人幸福安乐之时,我们绝不会产生这种感情。这时,我们总是怀有几分妒嫉之心。尽管在某种情况下,我们不会产生这种情感——比如,当我们的朋友处于幸福之时,即是如此。然而,我们对他们的幸福所具有的这份兴趣,毕竟是极为微弱的,到底不能与我们对他们落难遭罪时所怀有的同情之心相比较。难道这是因为我们真的认识到一切幸福都是一种假相,抑或是一种达致真正福祉的障碍吗?不!我更倾向认为,这是由于我们不希望看到别人拥有幸福和财富,这只会使我们妒嫉;也就是说,我们希望,不是他人而是我们自己拥有这份欢乐和财富。


只有观察世界的第一种方式是被建立在任何可能得到论证的基础上的。另一种方式实际上在这个世界上毫无立足之地,就其自己而言它拿不出任何证据,除非我的学说能够提供非常抽象而困难的证明。为什么第一种方式在某一个人那儿占有主导地位,而第二种方式在另一个人那儿居于优先地位(尽管它并不是在任何人那儿占有决定性的优先位置);为什么依照意志驱动而产生此种或彼种观察世界的方式。——这些都是非常深奥的问题。古人说的好:“黑夜与白昼在路途上是紧密相连的。”


事实证明,此种经验性格与彼种经验性格之间存在一种巨大的、原初的裂豁。从根本上说,这样一种裂豁是以个人的意志与他的理智能力的关系为基础的。这种关系最终决定于他父亲意味着的等级与他母亲理智的等级,然而,父母的联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偶然的事情。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世界本质上存在着一种令人厌恶的不公正;倘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这种差别不仅仅是现象的,那么从根本上讲,一切偶然性都反映必然性。


对于意志自由而言,如果意志只是把自己体现在某一单独的行动中,那么这种行动就是一种自由的行动。但是,意志是把自己展现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也就是说,它是作为一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被决定的,离开整体,它单独就不可能发生行动。从另一方面看,整个生命系列是自由的,它只是一个个体化了的意志的展现。


倘若一个人非常想干坏事又压抑住了自己,那么阻止他行动的可能有下列几种因素: 害怕惩罚或者报复; 出于迷信,或者说,害怕将来得到报应;③ 出于怜悯同情之心,包括通常的施舍仁爱; 出于荣誉感,或者说,担心名声受辱; 出于正义感,这是与诚实、名誉、信仰等优良品质客观地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情感,它还伴有一种坚定维护它们的神圣使命感,因为它们构成了人与人之间一切自由交往的基础,并且常常对于个人自己也是非常有利的。最后这种思想的确不是作为一种思想,而是一种纯粹的感情经常涌现出来感染着人们。正是这种荣誉感,经常驱策人去追求荣耀,乃至于当某些巨大而又不正当的利益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总是轻蔑地拒绝这些利益的诱惑,并骄傲地宣称:我是一个高尚的人!这也在另一方面说明,为何一介寒士,面对那些使自己落人贫困境地的富人所偶尔施舍的不义之财时,尽管他对这些财富怀有如此真诚的重视,但是他仍将拒绝碰一下这些迫切需要的财富。虽然他完全有可能不受惩罚,那么又是一种什么样的观念能够在根本上促成这样一种人的诚实呢?这就是——他决心不把他自己从那些高尚的人所组成的伟大共同体中分离出来,这些高尚的人以拥有整个地球为财富,他们崇尚的法规畅行于整个世界。他深深懂得,哪怕只做一小件恶事也会永远地把他放逐或排斥出这一高尚的社会共同体。不!一个人应当把钱花在能使他结出善果的土壤上,他应当为此而做出牺牲。


做一件善事——在每一件善事中一个人自身利益表面上是退居他人利益之后的,无外乎有下列几种动机:① 潜在地以自我利益为根据;② 迷信,或者说,希冀自我利益在来世得到奖赏;③ 同情;④ 想要伸出援助之手,为人纾危解难,或者说,它遵循这一准则: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我们都希望维护这一准则,可以预料到,总有一天我们自己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康德所谓的一种行动之所以是善的,仅仅是出于责任的动机,仅仅是为责任而责任;然而,正如我们所见,在这里它毫无立身之地。康德本人宣称,一种行为是否永远仅仅决定于纯粹的责任动机,这是颇有疑问的。我则坚定不疑地确信,这样一种行为永远也不会有的,它纯粹是痴人说梦,胡言乱语。一个人在实际行动中若仅仅出于某种动机而行动,这是绝不可能的。当一个人用这一类措辞来掩饰自己时,实际上他永远要受到我前而描述的四种动机其中之一的影响。在这些动机中,显然只有同情最为真实,也最为真诚。


善与恶应用于性格,仅仅存在一个选择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更乐意行善,而不愿意施恶。然而,就其绝对意义而言,这其间没有任何差别。如果有差别的话,它只是在一个问题上,是使自己的利益从属于他人的利益,还是根本不让自己吃亏。假如一个人想在其间保持中庸,那么他就是公正的。但是,绝大多数人在利益问题上,是只顾自己而不会顾及他人的。


性格上善或恶的根源,仅就我们所掌握的关于它们的真实知识而言,它存在于:恶的性格在思考外部世界,尤其是思考外部世界中的生物时,它总是伴随着一种固执的情感:那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在这一点上,不论是群体,还是个体,都是极为相近的。


相反地,善的性格(二者都被假定存在于一个较高等级上)也伴随一种同样的思想,它就如同一种主题音乐,不断充斥一种固执的情感:那就是我,我.我。由此会汩汩涌现一种仁爱之心,一种拯救天下苍生的情愫;与此同时,一种欢乐的、自信的、宁静的感觉就会溢满心田。与此相反的心情,则是与恶的性格联系在一起的。


无论如何,这种差别仅仅是现象的。然而,这种现象的差别也是根本性的。现在,我们逐步接触到了一切难题的症结:意志,作为自在之物,是同一的,从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它自我同一,并在自身的一切外化或展现中保持自我一致,那么,在此种性格和彼种性格之间,为何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差异呢?—— 一方面,是邪恶的、残暴的、狠毒的性格;另一方面,是善良、仁慈、宽厚的性格,二者之间比较,差别非常明显。那么,我们为何一方面有台比留、喀利古拉、杜米仙、尼禄这样的罗马暴君,而另一方面则有安东尼、台塔斯、哈德连、诺尔瓦之类的罗马仁主呢?在动物界中,亦即在一个较高的种类中,在某些个体动物中,为何也存在这样一种类似的差别呢?——猫的狠毒极为强悍地展现在虎身上,并且还有猴子的邪恶;与此相反,善良、忠诚和爱心则表现在狗和大象身上。显然,兽类的邪恶与人类的邪恶,原则上都是相同的。(读注: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人有时候不是人,而动物永远是动物。)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可以限制一下这个问题的难度,即我们看到,所有差别只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别。在每一种生物身上,一切基本倾向和本能都存在着,只是它们以多少不同的程度和比例存在着。尽管如此,这还不足以解释上述事实。


这儿,我们又回到了理智与意志的关系上来。这是唯一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无论如何,人的理智与其性格的善良之间,绝不存在任何直接而明显的关系。毫无疑问,我们可“在两种理智之间做出区别:知性是根据充足理由律来把握事物的关系;知觉则是类似天才的官能,它常常直接行动,独立于充足理由律,并且超越于个体化原则。后者是思考把握理念的官能,它在行动中不得不具有道德性。但是,这种解释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譬如,让·保罗曾经精辟地指出:好的心智很少有好的灵魂。尽管它不能反过来说,好的灵魂很少有好的心智。确切地说,培根勋爵是一个恶棍,这就在于,他虽有好的心智,却没有好的灵魂。


我曾经说过,空间和时间只是个体化原则的组成部分,只有空间和时间才使得相似对象的复合性成为可能。但是,复合性本身也是包含多样性的。复合性和差异性不仅是数量意义上的,也是性质意义上的。这样一种性质上极为歧异的存在,特别是在道德领域中的存在,究竟是怎样的呢?莱布尼茨曾经犯了“不可分辨的同一性”的错误,难道我犯了与之相反的错误?


造成理智差异的主要原因已经被发现是存在于大脑和神经系统。这一事实为阐明这一难题多少透露几丝希望。兽类的智力和大脑是严格地适应其目标和需要的。只有人类的智力和大脑才会例外地、常常地存在某种剩余,倘若这种剩余是富足的,则会产生天才。然而,道德的差异性似乎只是直接地根源于意志。并且,道德品格并不高于或超越于时间,因为唯有在个体中,理智和意志才结合起来。但是,意志却是高于和超越于时间的,它是永恒的。并且,性格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也就是说,它根源于同一种永恒性之中。因而,除了先验的解释之外,对于性格绝无其他的解释。


或许会有人跟随我一同前进,这样,他就在黑暗的深渊中又燃起了一盏明灯。




范进 柯锦华 译  自《叔本华论说文集》商务印书馆19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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